(一)继续加大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
1.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要建立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定期集体学法制度,按照《贵州省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要求,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2.加大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3.建立公务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制度。党校、行政学院的各类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中,要将
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以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列入培训内容。针对2006年和2007年市(州、地)、县(市、区)政府集中换届后的情况,对政府和行政机关新任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门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意识。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省人民政府2007年上半年将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
1.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改进招商引资办法的措施,继续完善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善投资环境评估办法,将依法行政纳入投资环境评价工作,按照市场经济社会自律要求,制定我省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2.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行政审批权,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加快行政审批的办结效率。
3.进一步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管理方式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相关办法。
4.切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