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和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21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发布实施2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省贯彻落实《纲要》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落实《纲要》的基本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部署落实工作。
国务院《纲要》下发后,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了《贵州省2004年-2008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贯彻落实《纲要》和《意见》明确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召开了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相关会议,成立了以省长、常务副省长担任正、副组长的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法制办。2005年7月至8月,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纲要》的情况进行了检查。与此同时,各地、各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2005年,全省各级政府均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报告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各地、各部门采取集中讲授、上街宣传、征文、领导同志发表电视讲话和专题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为依法行政的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省人事厅将依法行政纳入了公务员全员培训,省法制办联合贵州行政学院分期举办了依法行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对省直部门和市、县分管领导及法制机构负责人近300人进行了培训。新华网、新浪网、中央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和《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以及省内各大媒体对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在学习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多次报道。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