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加强《
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
教师法》、《
职业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
高等教育法》及《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教育法律和其它相关的教育法规的学习,并加强依法治教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宣传。重点学习宣传保障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规定,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教育系统比较集中地学习、宣传新修订的《
义务教育法》,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学校领导、教师完整、准确地理解《
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制度及具体内容,深入贯彻《
义务教育法》,不断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
(三)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培养具有较好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加强《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培养学生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同时,抓好国家10部门2006年颁发的《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禁毒法规等的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各种途径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大、中、小学校都要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的“四落实”。逐步形成科学、系统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评估标准,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选聘配备工作,积极发挥他们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