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琼教〔2006〕99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中专、中技学校,厅直属中学:
现将《海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海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海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海南省“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全省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和合格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全省教育系统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管理者、广大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继续得到提高,推动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提高全省的教育法治水平,促进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一代新公民的培养。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以学习宣传
宪法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
宪法》、《
刑法》、《
刑事诉讼法》、《
民法通则》等。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和培育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使遵守
宪法、维护
宪法权威和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