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发[2006]49号)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编制 2007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 [2006]3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编制2007年预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7年是我区全面贯彻实施《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第一年,也是我区面临多重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年。做好明年的财政经济工作,对于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继续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至关重要。初步分析, 2007年我区生产总值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2006年略有上涨。
综合考虑2007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7年预算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五个统筹”,全面推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努力做大做强支柱财源,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农业、科技、教育等法定支出增长,加大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保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支出的需要;严格控制其他一般性支出增长,整合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财政管理,健全财政监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二、2007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二)财政收入增幅略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不断提高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三)推进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准备工作;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工作;做好调整和完善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