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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上缴税收大户的决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上缴税收大户的决定
(青政[2006]103号)


  2006年,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面向市场,开拓创新,上缴税收总额达6881万元,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青海省上缴税收大户”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二、对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班子奖励人民币2万元。
  三、对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一次性增发本企业1个月标准工资的奖金;奖金列入成本费用,并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扣减项目。
  2007年是深入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全省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势头的关键一年。希望青海庆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结构调整,加快技术进步,加强企业管理,努力开拓市场,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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