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农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摸清涉农政策、资金情况。
审计机关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了解各级政府出台的涉农重要政策措施和工作重点,充分掌握涉农资金投入规模、结构分布、资金来源、建设期限、进展状况和项目管理等情况,从源头上摸清资金总量及基本情况,全面掌握涉农政策措施,为涉农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二)突出审计重点,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
审计机关要针对涉农资金(项目)惠及面广、资金量大、涉及单位多、敏感性强等特点,从总体上把握,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涉农审计项目计划。一是突出对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审计;二是突出对投入规模大、涉及面广的重点资金的审计;三是突出对农民关注、反映比较大的重点问题的审计。
(三)整合审计资源,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涉农审计涉及面广,需要投入比较多的审计力量。开展涉农审计要合理整合各方面的审计力量,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方式,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要尽可能把涉农审计融入到日常各项审计工作当中,把涉农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金融审计、投资审计相结合。要坚持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做到以专项审计调查为主,不断拓宽涉农审计的面。要充分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要注意加强与各涉农主管部门内部审计力量的配合,对于个别大的涉农审计项目,还可聘请社会审计力量共同参与。对于全省性的涉农审计项目,可采取上下联动的审计方式,在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统一定性、统一处理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同参与,提高审计成效。
(四)利用审计成果,促进规范管理。
涉农审计不仅要揭露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而且要善于分析审计发现的问题,总结规律,促进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的完善,防范和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对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审计机关要依法处理,并及时移送纪检司法部门严肃查处,惩治腐败,以儆效尤;二是对管理上的一般性的违规问题,审计机关要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处理,予以纠正,促进规范管理;三是对属于政策、体制、制度上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剖析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四是对审计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审计机关要及时总结,报告各级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