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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行国库集中统一收付制度;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地方税收政策,强化财税收入征管;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推行业主法人招标和代建制;推行政府投资公示制度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建设厅、经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农村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任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完善工作;改革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稳妥推进乡镇区划调整。(省农办牵头,省编办、监察厅、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林业厅、交通厅、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非经营性用地公开供地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调控,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深化土地、水、电、矿产等紧缺资源的价格改革和管理;加快现有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主管政府机构的脱钩和改制;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物价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完善非公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健全非公有制企业项目对接、筹资融资、市场开拓、技术支持、对外合作、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预警机制、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和反技术壁垒工作机制;建立高效的“大通关”协调机制,完成电子口岸建设。(省经贸委、外经贸厅、口岸与海防办牵头,省财政厅、人事厅、工商局、法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要规划任务

  1.规划制度。建立健全“三级三类”规划编制审批、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长效工作机制和规范化工作程序。(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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