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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加快全省500千伏大环网和220千伏输变电系统建设;建设沿海重负荷区500千伏主网架向闽西北延伸电网工程和中心城市500千伏变电站。(省电力公司负责)

  建设一批规模化煤炭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能源供应渠道和能源生产供应基地,建设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争取国家布点建设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和规划建设沿海输气(天然气)、输油(成品油)管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江海堤防、蓄水调水、水利除险保安、渔港(避风港)、沿海防护林和生态公益林、森林火灾防治、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地震灾害预警救援、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等防灾减灾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水利厅、农业厅、海洋渔业局、林业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数字福建”建设工程

  建设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推进“三网融合”;完善政务信息网;完善信息标准体系;推进“数字城市”、“数字社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信息产业厅、广电局、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海峡西岸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完善城区路网,打通主要交通阻塞点,提高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建立以公交为主,各种交通运输配合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城镇供水水源工程、跨流域引水工程;继续建设县级以上城区排涝工程;发展城市管道供气;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建、续建一批公共人防工程和人防地下指挥所以及人员掩蔽、物资储备和干道、连接通道等工程。(省建设厅牵头,省交通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绿色海峡西岸”建设工程

  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实行强制性保护,建立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强化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绿色通道与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五江两溪”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对重点煤炭开采区和其他矿产资源开采区的综合整治,推进主要江河水源地、严重水土流失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综合治理与生态重建;开展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生态城市、绿色社区、生态村镇建设;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和近海污染治理;组织实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试点工程。(省环保局、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林业厅、农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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