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提高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对所有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实施农村教师培训计划,鼓励城市各单位智力支农,实行城市教师到农村支教交流制度。(省教育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省卫生厅负责)
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建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新型合作医疗补助制度。(省人口计生委负责)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省广电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实施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推进农村渡改桥和农村公路通班车工程。(省交通厅负责)
推广普及农村沼气。(省农业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农办、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省经贸委牵头)
继续实施“造福工程”。(省农办牵头)
实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示范工程。(省建设厅牵头)
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省文化厅、科技厅、卫生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继续实施水利“六千”工程。(省水利厅牵头)
实施年十万亩旱片整治工程、沃土培肥工程、耕地修复工程和防治耕地环境污染工程。(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负责)
2.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程
国家级福厦沿海地区信息产业基地建设。(省信息产业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等配合)
湄洲湾和厦门海沧石化基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贸委配合)
大力发展汽车、修造船、飞机维修、工程机械、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等,提高信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及环保技术等运用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振兴装备制造业。(省经贸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等配合)
提升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培育产业集群。(省经贸委牵头)
实施100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3.海峡西岸服务业发展建设工程
规划建设一批现代物流园区;推进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区域性或行业性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省经贸委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