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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六)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各相关部门要从资源利用、建设用地、工商登记、税收征管、经营许可、资金安排、建设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扶持供销合作社发展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图书音像、医药等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网络。对供销合作社连锁企业,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与总部微机联网、并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并且不设银行结算帐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帐簿的,报经省地税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核确认后,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纳税后,涉及地区间利益转移数额较大的,由省财政厅通过年终结算方式予以调整。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履行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管理职责,完善购销管理机制,做好统一归口经营工作。

  五、切实加强对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领导

  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市与农村、生产与流通,事关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大局。各级政府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统筹安排,精心部署,积极推进;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持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各项政策,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及时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及时配齐配强班子成员,把政治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有开拓创新精神、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热爱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干部选配充实到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中。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支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为动力,大力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开创供销合作社工作新局面,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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