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引进外资产业合理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十二、强化服务措施。有关部门要按照高效、便捷的原则为各开发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在依法行政基础上,为各开发区工作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共同推进全市开发区产业合理布局工作的开展。
  十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积极盘活、挖掘和开发人力资源,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开发区管理干部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
  十四、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国务院清理整顿开发区(园区)后批准保留的我市5个国家级开发区和25个市级开发区。
  附件:天津市开发区外商投资产业布局导向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天津市开发区外商投资产业布局导向

  一、国家级开发区
  现有的5个国家级开发区,要建设成为引进先进制造业项目、高新技术研发转化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的骨干区域。
  (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电子信息、机械(汽车)、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群,重点引进现代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制造业高端骨干项目和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着力引进国际知名跨国公司高科技研发项目、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项目。
  (二)天津港保税区、天津保税物流园区:发挥保税和港口集散功能,围绕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临港加工、商品展销等领域,重点引进仓储物流、国际采购、国际航运、出口加工和展示展销等领域的国际知名跨国公司。
  (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突出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四大领域,重点引进软件、动漫、可再生能源、绿色电池与节能、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纳米和超导等新材料、科技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端产业集群,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转移。
  (四)天津出口加工区:充分发挥“境内关外”政策优势,重点吸引以产业升级为导向的出口加工及为其服务的仓储、运输等国际知名跨国公司。
  二、市级开发区
  全市25个市级开发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开展招商,依据一业突出、多业并存,规模集中、产业集聚的差别化发展原则,努力引导建设成为12个主导产业聚集示范区和13个产业配套聚集园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