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发挥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保障作用
(一)做好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依靠科技进步,努力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开展定时、定点、定量的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认真组织气候监测、分析、评估,及时发布气候公报和信息。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与研究,为应对气候变化,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雷电灾害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研究,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利用人工增雨增加水库蓄水,提高我省水资源利用和抗旱能力。建设省地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建立省地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形成省级飞机作业、县火箭和高炮作业的空中水资源开发体系。加强人工防雹工作,预防和减轻冰雹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积极探索和开展利用人工增雨扑灭森林火灾以及应对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突发事件的作业机制和保障重大社会活动的人工消雨(雾)作业试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的效益评估。健全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作业规范和操作规程。
(三)科学开发和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气象部门要负责组建风能、太阳能观测网,做好风能、太阳能资源的普查、精查工作,为制定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大型风电场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气象部门要建立风电预报系统,为风电场的安全运行、合理调度提供气象保障。
(四)强化气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监测分析,建立农业气象灾害指标体系,完善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和粮食产量预报业务,逐步建立粮食安全气象保障和畜牧气象业务服务系统。要做好农作物气候适宜性、新品种引进种植试验和主要农作物种植区划研究,引导农民合理利用气候资源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制作发布乡(镇)天气预报,使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时传递到农户手中,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进一步加强贵州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建设,提升和改造省、地、县、乡、村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覆盖面和信息传输能力,为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提供信息服务。
(五)做好交通、旅游等专业气象服务。气象、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与协作,建立公路、水路交通气象监测网络,制作和发布交通气象预报,开展凝冻、大雾、大雪等的预警服务。做好交通工程建设的气象环境评估、建设方案可行性论证,为项目开工、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重点旅游区建立生态气象观测站,开展风景区气象预报和气候论证,为旅游开发提供科技支撑。建立城市、旅游、健康气象服务体系,增强气象为各行各业的服务能力。
(六)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级气象部门要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气候环境变化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