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方案的通知
(苏教职〔2006〕21号 2006年8月30日)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促进职业教育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根据省政府决定,我省将在“十一五”期间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0所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普通中专、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跻身国内一流职业学校行列。现将《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更好地服务富民强省和促进“两个率先”,省政府决定“十一五”期间实施高水平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100所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普通中专、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下同)。现制定《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富民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通过进一步增强和凸显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的示范、辐射和导向作用,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和基础能力建设再上新台阶,提高职业教育富民服务力和贡献率,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科技进步服务,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富民强省和实现“两个率先”服务。
二、目标任务
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采取分年度分批建设办法,原则上各市、县(市)和部分区都应建成一所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到2010年全省基本建成100所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并要努力进入国家级示范职业院校行列。
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要探索建设符合时代需要的新型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突出教育思想的凝炼提升,突出以生为本的教育实践,突出基础能力的实际增强,突出富民效果的现实显现,突出机制创新的有效运行,真正成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军学校,在深化各项改革、建立现代职教制度中起示范作用,在引领周边职业学校共同发展方面起辐射作用,在推进本地区优质职业教育发展、形成集约化优势方面起骨干作用,在职教富民、服务经济方面起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