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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6〕2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公安厅《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推进保安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省公安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保安服务业是面向社会提供专业安全防范服务,满足安全需求的特殊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第三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具有广阔发展前途的朝阳产业,是促进就业与再就业的新兴职业。我省保安服务业自1988年创建以来,历经近20年的发展,现有保安企业仅58家,保安人员2万余人。企业的规模小、实力弱、效益差,保安员的总量少、素质低,行业发展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为全力推进我省保安服务业发展,加强规范化建设,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全国保安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坚持改革、规范与发展并举,加大清理整顿力度,强力推进保安服务规范化;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强力推进保安服务产业化;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力推进保安服务市场化;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强力推进保安服务职业化;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力推进保安服务正规化。力争通过3-5年的时间,使我省的保安服务业发展成为经济总量初具规模,管理服务统一规范,市场运营创立品牌,各界认同、群众满意的社会事业。

  二、深入调查摸底,开展清理整顿

  (一)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2007年1月底,全省公安机关要结合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业务部门和公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开展保安服务市场大调查,摸清辖区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押运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等保安企业的底数,全面掌握其机构、人员和经营管理情况,重新审查保安企业资质和保安员社会背景,逐一登记建档。摸清企事业单位护卫队、治安员等治安保卫力量的底数,逐一填写名册备案。摸清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摸清小区物业、娱乐场所、网吧自建等非正规保安组织及人员的基本情况。各级工商、建设、文化、劳动保障等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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