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紧急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7〕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任务十分繁重。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统筹考虑,切实加大投入,妥善安排好2007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财力保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和前提。2007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措施,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同时,要以巩固和稳定灵活就业为重点,妥善处理并轨遗留问题,着力解决“零就业”家庭和大龄困难对象就业难等突出矛盾。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实现财政对就业再就业投入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此外,省里将下达就业再就业资金最低预算建议数,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用于处理并轨遗留问题、偿还并轨开行贷款本息和补充失业保险等。
二、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是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省在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调待的基础上,2007年还要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省里将继续按照“定额补助、自求平衡”的办法,对各地予以适当补助。各地要通过扩面征缴、清理欠费等手段,提高基金支付能力。同时,各级财政要按照3年调待所需资金10%的水平安排补助资金。省里将下达企业养老保险最低预算安排建议数,并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养老保险征缴激励机制,以调动各地征缴积极性。此外,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对做实个人账户地方财政负担1.25个百分点部分,按既定财政补助数额,在年初预算中予以安排,省里将继续采取对各地年终结算的办法归集资金,确保地方财政负担的定额配套资金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