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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江苏的决定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江苏的决定
(苏发〔2006〕23号 2006年10月4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部署,在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中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作出本决定。
  一、把握文化发展新机遇,加快建设文化江苏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把握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的发展特点,正确应对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世界形势,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在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对全党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江苏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具有优秀的文化传统。“九五”以来,我省以建设文化大省为总抓手,不断巩固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弘扬以“创业创新创优”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增加公共文化投入,繁荣文学艺术生产,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活跃群众文艺,保护文化遗产和民间文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丰硕成果,文化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江苏的文化发展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一五”时期,是江苏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文化发展的重要阶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理论上开创了文化发展的新境界;文化实力在国际较量和地区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凸现,在战略上开辟了文化发展的新阵地;中央对先进文化建设的重大部署,在政策上开启了文化发展的新空间;我省经济建设积累的雄厚实力,在实践上开拓了文化发展的新资源。我们正处于有利于文化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另一方面,国内外的文化阵地、文化资源、文化市场争夺日趋激烈,我省的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产业、文化投入等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资源条件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称。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的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加快建设文化江苏,推进江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设文化江苏,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导向,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加快发展、重在建设,集中力量实施若干重点文化建设工程和项目,大力发展先进思想文化,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文学艺术生产,全面提升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创新能力,使江苏成为发展理念科学、公民素质领先、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人才荟萃、文化设施配套、文化服务完备、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市场有序、文化体制先进、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的文化强省,让全省人民共享先进文化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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