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07年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筹资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07年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资金筹资标准的通知
(京劳社医发[2007]8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根据《北京市市属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暂行办法》(京组通[2004]54号),根据2006年市属单位参加统筹离休干部医疗费实际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2007年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统筹资金筹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2007年市属单位离休干部统筹资金的筹资标准由2006年每人每月的1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