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化工区内突发化学事故现场医疗救援和员工日常院前急救工作的通知
(沪卫医政〔2007〕7号)
复旦大学、金山区卫生局、奉贤区卫生局、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瑞金医院、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上海化学工业区医疗急救中心:
上海化学工业区是与金山和奉贤相邻的独立开发区,已有上海赛科、德国巴斯夫化工、拜耳、中石化等60多家国际著名的大型化工企业在园区入驻并投入商业运行。为进一步做好园区内突发化学事故现场医疗救援和员工日常院前急救工作,防止和减少园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减少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员工的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园区内突发化学事故现场医疗救援工作
(一)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应制订园区内突发化学事故现场医疗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预案开展演练工作,确保实战期间积极、有效地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工作。
(二)多方联动、积极响应
一旦化工园区内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应急救援响应时,化工区、金山区和奉贤区医疗急救中心(站)应实现联动,共同开展救援工作。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应作为第一梯队,金山和奉贤医疗急救站作为第二梯队,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作为第三梯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是化工区内突发事件医疗救援的第一责任人和第一时间先期处置部门,应配置和装备完善的化救设备、设施、器械(包括现场洗消设备)。
(三)化救定点收治医院
指定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为化救伤病员定点收治医院,瑞金、长海、肺科医院为后备医院。
(四)化救培训和防护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应选派化救专家对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化救水平。金山、奉贤和市医疗急救中心(站)需配备必要的化救医疗设备、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
二、有关园区内员工日常的院前普通急救工作
化工区医疗急救中心需承担园区内员工日常的院前普通急救工作,急救调度可纳入金山区或奉贤区医疗急救网络,按照已经覆盖的院前普通急救网络转送伤病员。
市医疗急救中心应加强对化工区医疗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行业管理,提高该中心的日常院前急救能力。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