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政策引导为手段,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增长方式转型。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行业、园区循环经济建设。重点抓好余热利用、冶金废物利用、粉煤灰回收利用、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糖业废物利用等行业循环经济试点,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东方化工城、老城开发区、昌江工业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
要制订全省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制定促进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峰谷、丰枯、项目性质差别电价和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差别电价制度,全面推进节约能耗,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推进水价和水资源费改革,形成计量取水、超量加价的机制,逐步实施分质供水,促进节水和中水回收利用;规范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制度,大幅度提高工业开发区单位土地面积的项目投资,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实施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抓紧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税收、信贷、土地等政策体系,对循环经济项目实施优惠供地,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纳入税收减免优惠目录,对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项目,以及循环经济的技术推广、试点示范等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支持。要对污染严重超标企业和使用有毒有害材料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省政府成立海南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 迅(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宋攻文(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诗銮(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
成 员:何少群(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
傅 勤(省监察厅副厅长)
邓小刚(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吴亚明(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杨青年(省建设厅副厅长)
朱清敏(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运暹(省水务局副巡视员)
韩 勇(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处理我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日常事务。其主要成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