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发布日期:2009年1月7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7日)废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市财政局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07]66号)
市人事局:
你局《关于申请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人函[2006]25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577号)规定,现将你局人事考试中心向参加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收取的考试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收费编码:155004006)标准为:《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每人每科48元,其中含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每人每科54元,其中含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24元。
二、请你局市人事考试中心持此函到市发展改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