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加强价格应急监测,密切关注重要商品价格动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我省《物价部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事件预案》,实施相应的应急监测和值班制度,及时采取应急价格调控措施,防止个别商品、突发事件和局部地区价格波动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5.推进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征收力度,规范基金的征收和上解。研究出台我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使用实施细则》,科学合理使用基金,充分发挥其调控市场价格的积极作用。已建立综合性或单项行业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市、县,应积极探索基金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补偿低收入群体等新的使用方向。
二、深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6.理顺石油、天然气价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理安排我省各价区成品油价格。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调研测算工作,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妥善处理价格调整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关系。
7.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和高耗能产业差别的电价政策。对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实行脱硫加价。制订企业自备电厂政府性基金和备用费征收标准。实施电量置换的发电权交易制度,稳步推进优化发电调度方式的改革。在全省城乡生活用电执行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科学核定我省电网输配电价。完善峰谷分时电价制度。
8.推进水价改革进程。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全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订我省今后几年水价改革方案。改革水价计价方式,逐步推进抄表到户工作,合理制订各类用水定额,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用水单位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对部分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制订支持使用再生水的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溉用水终端水价制度。
9.改革城市供热计价方法。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价格改革,推行城市供热由面积计费逐步过渡到按热值计费的两部式热价,促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按照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供热价格。
10.完善环境保护和资源补偿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要求,逐步提高环境保护、资源补偿的收费标准,使其达到能够完全补偿资源使用成本和环境治理成本的水平。完善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全面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提高工业企业排污收费标准,实行鼓励垃圾焚烧和中水利用的价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