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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表彰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表彰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沪教委督〔2006〕58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根据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加快教育综合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任务,本市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以及市和区县的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人民教育督察员,在本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开展督政工作以及实施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等工作中,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为进一步弘扬广大教育督导人员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严格秉公执法,勇于开拓创新的精神,经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推荐,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决定,授予卢湾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等5个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授予李聿华等31位同志“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称号。由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对“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颁发奖牌,由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对“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广大教育督导战线上的专兼职督学、特约教育督导员和人民教育督察员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恪守尽职,光明磊落,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在教育督导岗位上,高标准、高质量地推动本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为率先基本实现上海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一、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集体

  卢湾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闵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松江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2006年上海市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

  1.各区县专兼职督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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