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建国60周年及重大节日、纪念日,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北京、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落实中小学校新学年上好“爱国主义教育第一课”制度和每年9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制度。
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知荣明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打牢德育工作基础
实施德育骨干教师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规程,提升班主任专业化能力。做好德育骨干队伍培养、培训、选拔、提高工作,切实提高专职德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北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计划”。总结推广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树立和宣传一批学科教学中实施德育的带头人,引导全体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高为范的教育观。经过五年努力,培养十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德育工作专家、百名左右市级德育带头人、千名左右德育工作骨干。
实施德育资源建设工程。整合、开发、利用首都特有的地域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和新闻媒体资源,建设全市德育信息资源库,为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提供丰富资源。建设德育专家资源库,进一步完善行政与科研相结合,大学、科研机构与中小学校相结合的德育支撑体系;建设以服务学生为主体,集教育、指导、咨询、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德育服务网络,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和自主教育需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网管理。建设3-5个全市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场所;完成北京市新少年宫、北京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创新德育工作模式
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家校社协作的德育工作体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内容。坚持贴近未成年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不断拓宽德育途径,创新德育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学校主导、家长和社区积极参与的新型德育协作体制,在原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基础上,成立家长教师协会,探索学校与社区协作的新机制,鼓励教师进家庭、进社区,加强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建立学生思想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并实施全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区县德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把握学生现状,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努力构建适应学生思想道德需要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检查机制,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列入高校党建、教育教学评估及校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标准之中。加强工读教育。
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阳光心语行动;在中小学校建设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室。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心理素质。开设心理素质教育课程,建立心理素质教育和咨询专门机构,开展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疾病预防和危机干预。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坚持公益性原则,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强建设,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健康成长。
(一)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教育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少年之家以及面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组织策划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坚持常年开放,坚持节假日、寒暑假为未成年人服务,并结合学校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活动。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也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丰富学生校外生活。
(二)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和改进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积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合理分工、有效衔接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级文化、文物、体育、园林、科委、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等部门,根据校外活动场所的不同功能和特点,统筹安排校外活动。中小学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校外活动时间,在时间安排上可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做到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要根据校外活动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完善校外教育工作保障机制
发挥市、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完善北京校外教育协会功能,整合校外教育优势资源,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和科协等群众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
加大校外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所需的补偿资金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校外教育的公益性。研究制定支持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开展普及性教育活动的优惠政策。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各种捐助、捐赠。建立区县校外教育工作年报制度。定期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创新
以改革为动力,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试验,推动教育体系创新。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