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京教计〔2006〕60号)
各区县教委、发展改革委,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是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十一五”时期首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编制完成的。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全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十一五”时期本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请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积极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促进本市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更好的成绩,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背景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二、存在的基本矛盾和问题
三、首都教育面临的新形势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总体目标
四、具体目标
第三部分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重点工作
一、 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创新
七、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教育布局调整
八、大力加强农村教育,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
九、全力开展奥运服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第四部分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发展环境
二、实施人才强教,提升教师能力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使用效益
四、推进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
五、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安全稳定
六、发挥规划功能,完善实施机制
前 言
规划性质:2006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发挥着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作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既是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首都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教育政策措施和编制教育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更是全市教育系统未来五年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编制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第一部分 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背景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沉着应对各种挑战,全面完成“十五”规划制定的各项指标,首都教育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主要表现在:
(一)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机会逐步扩大。3-6岁儿童入园率保持在85%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二)教育结构日趋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水平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普通高中规模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高等教育积极调整层次、类型及专业结构,规模稳步扩大,体系逐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民办教育在满足群众接受多样化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弱势人群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通过市级财政对远郊区县转移支付(5年共投入26亿元),城乡百所学校对口支援,特级教师送教下乡,开展农村教师培训等措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教育改革逐步深化,促进并保证了教育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已经建立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逐渐提高。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实验,中小学心理健康、体育、美育、科技及安全、国防教育不断加强。职业学校努力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高等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地方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此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进一步深化,为首都教育发展增添了活力。
(五)教育功能不断拓展,贡献能力日益增强。 “十五”期间,共培养研究生12.6万人,普通本专科生42.8万人,成人本专科生47.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39.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9%以上。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技型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有力推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和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此外,在推动郊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与规划、参与政府决策等方面,高校作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