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研究组:由学校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研究解决教学和管理中的问题,逐步探索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
(二)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整体推进
在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示范性软件技术学院中,采取自愿的原则确定参加试点工作的学校。经前期调研、学校申请,确定8所学校参加试点工作(名单见附件2)。各校在2006年计算机软件类专业新生中,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实验班,按班级进行课程改革试点工作。培养计划从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进行,逐年总结经验,不断探索、总结、调整培养方案,形成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培养计划实施经费
实施北京市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软件类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参加试点的学校自行筹集。学校应将所需经费额度列入下一年度财政专项经费预算,也可以从财政拨款的生均教学改革经费或师资培训经费中解决。市教委也将投入适度的专项资金给与引导和支持。
(四)发挥示范作用,提升高职教育课程整体改革和专业建设水平
实施试点工作的院校在实践过程中,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教学改革能力应得到大幅提高,应逐步具备本专业自主开发课程的能力。学校各专业都要参照本模式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探索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的机制,全面提升我市高职教育课程改革和专业建设水平,增强高等职业教育为首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四、加强领导,保证培养计划顺利实施
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软件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是新形式下深化我市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产学结合,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益尝试。各校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指导试点工作,不断研究、解决实践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本校其他专业的课程改革,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北京市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软件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项目研究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软件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院校名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北京市高职高专教育计算机软件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