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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公需科目培训
  按照人事部、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
  (二)专业科目培训
  1、根据农业部制定的专业科目指南和培训大纲,结合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需要,突出种质资源发掘、保存和创新与新品种定向培育,畜禽健康养殖与疫病防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农业生物质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态安全,环保型肥料,农药创制和生态农业,多功能农业装备与设施,农业精准作业与信息化等重点领域的培训。
  2、省人事厅、省农业厅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人事部、农业部举办的全国性高级研修班。根据专业科目指南,结合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选择5个左右层次高、题目新的专题,举办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各地农业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区农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在本地区内有计划地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
  3、结合重大农业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课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继续教育活动,培训农业领域专业技术骨干,推进项目、资金、人才培养的一体化建设。
  4、以省农业现代远程教育网为主要平台,建立包括卫星、互联网等多种实施途径和手段在内的远程教育培训网络,面向全省特别是边远山区及县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农业技术远程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全省农业领域的“653工程”由省人事厅、省农业厅牵头组织实施,省农机办、畜牧办具体负责本行业“653工程”实施工作。成立“山东省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农业领域“653工程”重要事项决策、领导和协调工作;组建“山东省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指导委员会”,受领导小组委托对“653工程”的实施进行指导和评估,对开展的重要项目和课程体系进行论证;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653工程”实施的日常工作。各地人事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现代农业领域“653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度保障
  1、实行登记统计与证书管理制度。按照人事部和省人事厅实施“653工程”的统一要求,各地要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653工程”的课程、学时、考核等学习情况进行统计、登记和管理,并将统计结果及进展情况定期分别报省人事厅、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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