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鲁人发〔2006〕37号)
各市人事局、农业局、农机局(办)、畜牧局(办),省“653工程”联席会议部门、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山东省农业领域“653工程”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略)
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山东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653工程”)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34号),进一步提高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结合山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人事部、农业部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山东农业发展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从2007年至2010年,在全省农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开展知识更新培训4500人次左右,省级重点培训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500人次左右。通过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使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系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提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科技水平和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快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的步伐。
(二)紧密结合全省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紧跟农业科技发展前沿,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优先培训急需紧缺专业的技术业务骨干,带动全省农业技术领域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不断推进“653工程”实施的社会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