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7号)
龙岩市经贸委:
你委龙经贸投资[2006]39号文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及我省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福建龙麟集团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工程建设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利用现有水泥厂部分场地,建设年产200万吨42.5和52.5普通硅酸盐水泥粉磨站,分二期建设。
二、主要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征地8904平方米,建设两条带辊压机的Φ3.4×11m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水泥100万吨,全部散装出厂;二期工程征地18742平方米,建设两条带辊压机的Φ3.4×11m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水泥100万吨,60%散装出厂。
三、项目总投资为166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3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28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除企业自筹6132万元外,其余919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