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加强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各商业银行对内部网络、银联跨行交易网络、特约商户银行卡系统和POS终端程序进行优化改造,做好银行卡网络检测工作,确保联网通用质量。要加大“银联”标识卡和“银联”标准卡的推广力度,督促各发卡机构逐步完成非“银联”标识卡的更换工作,清理省内银行卡特约商户POS机具,实现“一柜一机”。加大POS机具间联改直联工作力度,推动银行卡网络和POS机具的专业化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督促银联商务公司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银行卡网络向市州政府所在地延伸。
(二)切实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积极探索银商合作的新途径,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提高可受理银行卡特约商户比例,努力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财政部门要督促引导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安装POS机具,为推广使用公务用卡创造条件。发卡行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银行卡交易网络运行的质量和效率。电信运营企业要加强网络维护,确保网络畅通。发卡、收单机构要努力缩短刷卡消费资金到账时间,推广使用差错处理电子平台,提高差错处理效率,维护持卡人和商户的合法权益。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卡、收单机构执行“一柜一机”和标准结算手续费率,规范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行政机关要带头使用银行卡,行政经费的公用支出部分要尽可能采用银行卡作为支付结算工具,提高行政机关财务管理效率。政府机关公务支出选择的银行卡,原则上以“银联”标准卡为主。通信、卫生、旅游、商务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有关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公共事业单位受理银行卡,促进银行卡在自来水、煤气、供电、电信等公用事业缴费领域和医院、航空、铁路、公路、公交等支付领域内的应用。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银行IC卡使用,实现资源共享与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一卡多用。鼓励和支持由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和专业化服务公司等单位共同出资,定期开展银行卡抽奖和有奖消费等促销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持卡人养成刷卡消费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公安、人行、银监、商业银行、银行卡清算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银行卡风险的管理。要加快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实现银行卡信息共享。健全完善技术风险管理体系和银行卡案件的报备、预警及通报制度,防范银行卡伪冒和欺诈交易。规范银行卡准入管理,防止商业银行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卡,使发卡数量与风险管理能力相适应。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和案件合作机制,严格开展银行卡交易检测工作,严厉打击银行卡诈骗,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从事洗钱等犯罪活动。
(五)加大银行卡宣传力度。人行、各商业银行、银联商务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推广普及银行卡及防范打击银行卡犯罪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公众掌握银行卡使用及安全防范常识,增强用卡意识及防范银行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有利于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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