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高。
建成覆盖全市,方便、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力争2010年,二次电池回收率达到30%,废塑料回收率达到60%以上,废旧轮胎回收率达到70%,废旧家电回收率达到80%;实现年60万吨的再生纸生产能力,年300万条的废旧轮胎资源化利用能力,年300万台的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
4.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到2010年,城市六环路以内主要河湖水体基本还清,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市水系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下游水体水质明显改善。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中心城和新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5.循环经济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基本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标准体系,建成资源节约利用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培育本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和循环经济试点区(县)。
四、“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十一五”期间,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逐步逐项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工作。
(一) 狠抓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推进节约型城市建设。
加快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以节能、节水为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资源使用总量。
以建筑节能作为节能工作突破口,完成百分之百市、区政府机关的节能诊断改造、百分之百大型公建的节能诊断、百分之百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监督检查。
按照“农业节水是关键、工业节水是重点,社会节水是基础”的思路持续强化节水工作,并加快发展循环型水务,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工业用水零增长、社会用水低增长。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建筑节能重点突破。政府机构,特别是市级政府机关率先垂范,大力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力度,推行有效的节能措施,到2010年基本完成政府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全面贯彻实施国家《
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全部采用65%的节能设计标准,从源头对新建重点用能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价。现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开展节能诊断,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行用能分类计量和用能定额管理。大力推广节能材料、技术和产品的使用,鼓励建筑的生态设计和生态改造。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在全市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基本消灭白炽灯。已安装节能灯的部门推广使用照明节电器或节电系统。
持续推进工业节能。限制高耗能企业和产品的发展,关停并转一批小型高耗能工业企业;加强对冶金、石化、建材、化工和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监管,对用能超限额的企业限期治理,并执行超限额加价收费,将节能审计纳入清洁生产审核,完善专家库,建立项目预备库,加大推动力度;严格执行产品单位能耗指标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升级改造步伐,推进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和工业电机系统节能,注重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提高工业的能源利用效率。
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并改善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创造畅通的交通条件;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大力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开发燃料电池机动车、混合动力机动车等技术,推广清洁燃料、节油技术和产品。
2.厉行水资源节约。
农业节水。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农业灌溉使用再生水,推广郊区集中供水,推行计量管理和定额管理。到2010年,95%农业灌溉面积实现节水灌溉。
工业节水。严格执行工业计划用水,对高耗水行业企业实行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以亦庄节水型工业园区为试点,带动全市工业节水水平的提高。
社会节水。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厦等大型公建以及洗车、洗浴等行业的用水定额和制度管理;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实施阶梯水价和分类水价政策,推动节水型社区建设。
发展循环水务。加强保护水源地,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高水质;减少输水管网漏失率,提高输水效率;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处理厂和管网的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在全社会推广使用再生水,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和雨洪利用,建设雨水渗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