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的通知
(京政发[2006]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
前言
能源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城市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城市能源的供应水平和供应质量,对于发展社会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能源规划,就是要通过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在确保充足和稳定的能源供应基础上,制定能源发展目标,优化调整能源结构,落实节能技术措施,建立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双赢的能源供需系统。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北京市全面建设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必然会带动能源需求总量持续增长,从而加剧我市能源供应对外依赖程度,未来几年我市能源供应呈现总体偏紧的局面。同时,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也对能源消费品种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因此“十一五”时期必须全力协调好经济、环境和能源之间的关系,不仅要重视能源总量需求,还必须重视能源的结构需求。
北京市“十一五”规划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作为本次“十一五”规划的重点专项规划,担负着统筹经济发展和能源保障、统筹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城乡能源供应、统筹常规能源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的全面实现、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规划以国务院批准的《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基本依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按照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突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开源节流并重、节能优先,统筹城乡、和谐发展的基本原则,平衡未来能源需求和供应,从资源和设施两个方面,提出保证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的规划措施。同时,结合未来的经济发展目标,制定节能目标、重点节能领域以及确保节能效果的政策和管理措施。
目录
一、能源发展和节能现状
(一)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
(二)能源发展和节能取得的成就和存在问题
二、能源供需总量及平衡方案
(一)能源需求预测
(二)能源供应潜力
(三)能源平衡方案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能源发展和节能目标
四、能源发展重点和措施
(一)确保能源安全
(二)优化能源结构
(三)统筹城乡能源发展
五、能源节约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继续实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
(二)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三)加强交通节能
(四)完善管理节能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制,改革政府管理体制
(二)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能源市场
(三)多方筹集资金,保证重点项目实施
(四)改革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五)制定和完善能源法规和标准
(六)加大宣传力度
一、能源发展和节能现状
(一)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
2004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约为5140万吨标准煤。其中第一产业的能源消费量为8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消费量的1.7%;第二产业为2664万吨标准煤,占51.8%,其中工业消费2550万吨标准煤,占第二产业能源消费总量的95.7%,占全市的49.6%;第三产业为1638万吨标准煤,占31.9%;居民生活为752万吨标准煤,占14.6%。
2004年,全社会消费电量510亿千瓦时,其中本地电量202亿千瓦时,占39.6%,净调入电量308亿千瓦时,占60.4%;全市共消耗煤炭(不含焦炭)2943万吨,主要来源于山西、内蒙古和河北等地;全市天然气总消费量27亿立方米,主要由陕西长庆气田供应;全市消耗汽、煤、柴油513万吨,约30%由燕山石化供应,70%由外地调入;城市总供热面积4.29亿平方米,其中燃气锅炉供热约1.52亿平方米,占35.6%,热力集团热网供热8487万平方米,占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