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地区、各部门网站要按照市政府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确保相应保障内容到位;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本部门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
(四)为提高网上行政审批事项在线办理能力和网上服务效率,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所涉及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按指定格式在市政府网站和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为企业与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安排本地区、本部门负责人做好在线访谈和在线调查。市政府网在线访谈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市政府网在线调查也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负责确定调查选题和内容,分析调查结果,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六)各地区、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并准确把握网上舆情热点,针对公众存在的疑问等各种问题,主动通过本地区、本部门网站做好解答,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舆情引导、以正视听、解疑释惑的作用。
(七)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确保网站信息真实、准确、安全、完整和及时。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控制涉密和敏感信息上网。
(八)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安全可靠运行。
(九)各地区、各部门要保证网站必要的人员配备和运行维护经费,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逐步建立起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维护机制。
(十)各地区、各部门网站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增强信息的鉴别、采集、发布和利用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十一)内容保障责任制:
我市向自治区政务综合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由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负责。
责任人:市政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上报送系统或邮件系统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各旗县区、开发区、各委办局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报送工作。
责任人:各单位被指定的领导。
四、考核与奖惩
(一)各地区、各部门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与市政府网及自治区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共建专题栏目列入全市党政部门目标实绩考核。由市政府办公厅和信息办(信息管理中心)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提供给市考核办,计入考核总分。
(二)市政府办公厅按月对各地区、各部门网站进行督查与考核,并将结果公布于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上。
(三)市政府办公厅每年组织一次网络评比,各地区、各部门向市政府网站上报信息、共建栏目列入网络评比内容。
(四)市政府办公厅每年对在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对迟报、漏报、误报、虚报政务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以及不能按保障内容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的,市政府办公厅视情况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
附件:
1、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2、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管理应急预案
3、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评比标准
附件1
呼和浩特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方案
一、呼和浩特市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内容设置及报送单位
1 呼市概况
1.1 呼市概况:历史沿革、位置面积、地质地貌、气候、民族、人口、语言等概况(政府办公厅提供资料)
1.2 经济发展概况:发展速度、经济结构、开放程度、农村及城市、社会事业等发展概况(统计局提供资料)
1.3 投资环境:基础设施、交通、人才、资源、管理与配套服务等投资环境概况(招商局提供资料)
1.4 重点合作领域:工业方面乳业、电子信息业、电力、生物制药业、冶金化工业五大产业集群,第三产业方面物流、旅游、房地产、金融、科技教育、社区服务等行业展开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局提供资料)
1.5 发展规划:呼和浩特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及政府工作报告(发改委提供资料)
16 行业及部门发展:卫生事业概况(卫生局提供资料)文化事业概况(文化局提供资料)教育事业概况(教育局提供资料)体育事业概况(体育局提供资料)广播电影电视概况(广电局提供资料)
2 政务信息
2.1 政务动态:政府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事件(办公厅及各委办局提供资料)
2.2 领导讲话:领导重要讲话(办公厅提供资料)
2.3 保持先进性教育:保先教育宣传(市委组织部提供资料)
2.4 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招标信息发布、采购结果公示(组织部、人事局、采购中心提供资料)
2.5 政府文件:可以对外发布的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文件、政府公报(办公厅提供资料)
2.6 委、办、局动态:各委办局最新工作动态(各委办局提供资料)
2.7 公告栏(各部门获取)
2.8 市领导简介:市领导姓名、照片、简历、分管工作(办公厅各秘书处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