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突破黄浦江、苏州河上游责任区水域市容环境顽症。加强黄浦江、苏州河上游作业区水葫芦集中打捞力度,减轻下游工作压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落实力量清除水面漂浮垃圾、水葫芦及滩涂、岸坡、沿岸陆域的暴露垃圾。
10、消除50条主要水域及三类区域范围内水域市容环境作业盲点。一是协调水务管理部门,发挥万人保洁队伍的力量,加强重点区域的水域保洁工作;二是协调落实水面、岸坡保洁责任,重点清除桥堍四角暴露垃圾;三是规范水域打捞垃圾的处置。
(二)社会管理方面
1、规范门责单位垃圾投放行为。要求责任区单位自觉做到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不随意在门前堆放垃圾杂物,保持责任区范围内清洁整齐。
2、组织门责单位开展大扫除活动。清洁周期间要组织各类沿街单位(门店)对各自门前责任区范围进行大扫除,切实消除卫生死角,门前地面至少冲洗两次。
3、加强门责单位外立面整治。督促责任区单位保持本单位建筑立面、门面、店招店牌的整洁和完好,无“三乱”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无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灯光设施及其它未经申报的宣传条幅。
4、要求门责单位参与设摊整治。要求设摊综合整治严禁和严控区域内的门责单位配合管理、执法部门,及时劝阻各自责任区范围内发生的乱设摊现象。
5、加强水域责任区管理。组织动员沿江沿河社会单位、社区人人动手,清洁水域。重点抓好游客轮码头、垃圾码头、装卸散货类码头等责任区的落实工作。
6、加强对车容车貌的监管。一是加大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的力度,必须要做到车辆清洁后方能出单位、出工地,确保行驶在道路上的车辆容貌整洁。二是加强环卫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作业的规范管理,要求做到车身洁净,目视范围无土,轮胎部位(包括挡泥板)无泥沙附着,运输途中无飞扬散落、滴漏、扬尘、超载、缺损等情况的发生。
7、加强工地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各类沿街施工工地的检查,督促各工地设置和保持规范的围栏,工地外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及时做好施工期间和完工后的清障保洁工作。二是要督促工地设置车辆保洁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三)自查、互查和督查工作安排
1、自查。清洁周活动开始之前,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应通过认真排查,首先解决各自区域内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薄弱环节,督促基层管理、作业单位和门责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对自检情况落实整改不力的,应在本区县范围内予以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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