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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积极吸纳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四个中心”建设迫切需要的各类海内外人才,重点吸引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各类高端和中端人才,促进人口素质结构的提升。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全面实施从业人员的行业规范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养和职业技能。

  ─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致力于“优生优育”基础工程建设,把加强优生优育放到重要位置,形成以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孕前关爱、引导妇女在最佳年龄段生育孩子、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等内容的基础工程体系,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全面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加强艾滋病和性病的预防。

  4、大力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计生法规体系建设,制定和修改《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不断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制约多生和奖励少生并举,把限制和提倡结合起来,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抓好《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等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独生子女死亡、伤残扶助制度,完善“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票工作,探索建立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助制度。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开展再生育审批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

  5、加强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高市民的生命质量、生育质量和生活质量。

  ─建立和完善公益化、社会化、市场化相结合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机制,满足各类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预防艾滋病等需求。

  ─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要方式向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计生技术服务的新机制,逐步理顺人口计生与卫生部门在计生技术服务方面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致力于“人口安全”防范工程建设,改进免费避孕药具的发放模式,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进一步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易得性和人群的覆盖面,探索建立符合上海实际的安全套社会营销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从源头上阻隔和遏制艾滋病和性病传播。

  ─加强对各类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提高育龄人群的生殖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降低人流率特别是未婚人流率和来沪流动人口妇女人流率,推广实施“青春健康”项目,提高青少年的生殖健康水平。

  ─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于家庭,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要把着力点放在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的建设上,要致力于“家庭计划”指导促进工程建设,使家庭健康、家庭和谐等成为环境友好型城区的最重要基础。

  ─结合全市社区网格化建设,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社区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功能设置,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深入群众和家庭的优势,切实做好社区人口计生宣传咨询、行政事务办理、避孕药具发放和知情选择指导等服务。

  6、完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加大来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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