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做好2007年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三、重视安全工作,加强现场管理

  保证运输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港航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和交通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落实各项运输安全管理措施,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和冬季港航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⑴船舶、码头设施设备情况,绝不允许船舶带“病”营运;⑵候船室电气设备、通讯设施、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⑶春运工作人员,特别是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⑷水路客运企业售票、检票系统运行状况;⑸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春运安全的因素;⑹乡镇渡口的安全保障设施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严抓落实。

  加强客运现场管理,主要包括:⑴严格按照船舶载客定额售票和检票,禁止超载行为;对违规超载的行为要依法处罚;⑵要主动与所在地公安部门沟通,配合公安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黄牛贩票”等非法活动;要密切配合交巡警部门加强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加强码头周边交通疏导工作;⑶要严格执法,确保春运水上通航秩序和安全;⑷加强“三品”查堵,要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加强对旅客行李携带危险品的安全检查,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⑸做好运输船舶设备保养和运力配置、加强应急管理做好应对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相应准备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落实旅客滞留疏运措施。

  四、认真组织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和重点地区食品运输工作

  要认真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铁道部、交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的通知》(总工发〔2006〕56号)的有关要求,把保证农民工平安返乡工作作为春运工作的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出行安全、便捷、优质;各客运企业要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和建设工地等农民工集中地,了解农民工的流量、流向、流时,做好运力保障,要主动上门售票,增设售票服务点,搞好售票服务工作,针对农民工集中地区开展“点对点”、“门对门”运输服务保障措施,方便农民工从务工地平安顺利返乡。

  要认真落实交通部关于做好粮油副食品运输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重点做好崇明三岛等重点地区的食品运输保障工作,要优先保证粮油副食品运输,加强对食品运输卫生的监测,落实应急运输保障,三岛港航企业要积极贯彻执行“先人后货,先社会后企业,先生活后物资”的运输组织原则,确保长兴造船基地的主副食品水路运输保障工作,确保春运期间陆岛交通的安全、有序。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