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
(渝府发〔2007〕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不断加强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自1990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以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的一个有效手段,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农业综合开发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长期坚持,抓出成效。
二、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构建和谐社会进程,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主要目标和要求。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民技术培训,推进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民增收。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突出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一是坚持抓好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保障粮食安全。要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同时,注重农民群众出行道路、人畜饮水等设施的建设,方便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二是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作用,运用有偿无偿结合、财政资金贴息、投资参股经营等方式,对带动农户能力强、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帮扶,以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重点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壮大,帮助农民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着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科技含量和农民的综合素质,加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力度,重点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水平与效益。要以培养造就适合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为目标,加强对项目区农民的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的培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