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我省渔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2006年江苏省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3. 每县培育1-2个新型渔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技术经济一体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不同地区渔业科技入户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为全面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探索经验。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渔业科技入户项目的实施,整合我省渔业科研、教学、推广部门的科技力量,提高我省科技资源的利用率。通过全省渔业科技项目资源整合,创新推广机制,构建适合现代渔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机制。
  2. 坚持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原则。因地制宜,讲求实用,注重实效,尊重养殖户意愿,满足渔民需求,探索解决渔技推广“最后一公里”、成果转化“最后一道坎”等问题的方法。
  3. 坚持强化管理、开放运行的原则。统筹规划,规范管理,责权下移,以县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管理项目,探索项目运行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模式。
  四、组织实施
  2006年在我省高淳等30个渔业重点县开展渔业科技入户工作。每个示范县要确定水产养殖基础较好,养殖品种相对集中,有一定代表性的6-8个乡(镇),原则上每个乡(镇)确定10个左右行政村,每个行政村确定5个左右具备示范条件的养殖户作为示范户,每个示范户辐射带动周边15-20个养殖户。具体数量按行政村自然布局有所增减。各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示范县要按照统一部署和项目管理制度,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示范县所在的省辖市及县级渔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推动、组织实施、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员包户的形式,组织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
  (一)组建专家组
  技术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省、县分别设立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由首席专家负责。专家组由渔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聘请本专业专家组成,并在同级渔业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省级专家组负责拟订省级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实施方案,筛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指导、检查、督促县级专家组工作;县级专家组负责拟订县级渔业科技入户工程技术实施方案,协助遴选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
  (二)确定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
  1. 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县级渔业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产生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必要的技术指导手段;有一支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队伍;社会信誉良好,管理制度规范;进村入户工作有一定基础,积极支持和参与科技入户工作。技术指导单位在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示范户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招聘、管理和培训技术指导员;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等。
  2. 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责任制。技术指导单位按照技术指导员条件和项目任务要求,公开、公正、公平招聘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应具备以下条件: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技术推广工作和示范户技术需求;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承担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任务。技术指导员在技术指导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20个左右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对2005年工作不力的技术指导员应予撤换。
  3. 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发挥水产科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要积极鼓励水产院校的广大师生深入示范县开展生产实习、调查研究等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支持水产科研、教学单位和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结对。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汇总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相关情况后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备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