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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

  四、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
  对全省现有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省、区域性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以完善提高为主,重点加强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定量定性分析能力和前处理能力建设,提高批量检测速度。加强县级农产品质量综合监测站建设,以开展农产品快速检测和生物检测为重点,加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定性速测能力和农产品及环境采样、农产品前处理等能力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警中心,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建立监测点电子地图,形成信息预警系统。在全省不同农区设立一批固定监测点,开展主要农产品田头、塘口准出性预警检测,在集中收获或上市前抽检,重点检测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及其他可疑性污染物质。进一步强化渔业病防网络建设,完善水产病害测报定期信息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水生动物检验检疫工作,大力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对省、市、县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市场准入、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定等方面知识培训;对市、县质检机构检测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技能与实验室管理知识培训;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内检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队伍素质。积极开展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工作,全面提高检测机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
  五、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
  农产品质量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要尽快理顺关系,打破条块、行业和部门分割,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适应农业形势发展需要,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强化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要根据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制定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及相应实施计划,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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