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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103号 2006年8月2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意见
(省农林厅、省海洋渔业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

  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的主要内容是,结合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农产品生产源头监管,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全程质量控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重点是“推进三个建设、强化三项检测、加快‘三品’认证、健全检测监管体系”,即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三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县动态管理检测、市场准入快速检测和政府例行监测,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队伍、检验检测机构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力争今后五年全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680万亩(其中水产品生产基地180万亩),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400万亩(含水产品基地40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250万亩、有机农产品基地25万亩,建设25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市),每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30个(其中水产品30个)、绿色食品获证单位150个、有机农产品获证单位60个。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达到无公害要求,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到或超过95%,主要名特优产品、出口产品98%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同类产品质量标准。
  二、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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