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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6〕76号 2006年8月17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审计厅《关于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
(省审计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

  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促进农村新五件实事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对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贵、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贫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各级审计机关要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主动介入,关口前移,加强对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要制定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切实做好审计组织实施工作。在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中,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审为民的思想,树立“民本审计”理念,从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关注“三农”、关注民生真切地体现到具体审计工作之中。对审计机关开展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各级政府应给予重视和支持,在审计经费上提供必要的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如实向审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反映真实情况,积极配合和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二、实行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年度必审制度和跟踪审计制度
  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地要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要求,坚持年度必审制度,有序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一要注重整合资源,分工协作。在审计机关内部采取“全局一盘棋”的做法,通盘组织力量;省、市审计机关在完成好本级审计任务的同时,可以对部分省、市补助资金大的市、县(市、区)视情况进行抽审或抽查。二要注重审前调查,做好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在弄清涉农政策、把握工程进度、了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实施方案。三要注重业务指导,提高质量。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上下级审计机关间要保持联系,互通信息,及时解决审计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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