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政策法规培训,是提高基层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构筑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思想和工作防线的有效措施。各地要按照苏发〔2006〕1号文件要求,加大对乡村干部的培训轮训力度。培训内容以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法规为主,培训对象从乡镇党政领导逐步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村干部延伸。要通过培训和轮训,增强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农村政策、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的本领,增强做好群众工作、民主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的本领,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本领。苏中、苏北地区要把对乡村干部的减负政策的专题培训和轮训作为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和支持对农村基层干部的专题培训和轮训。
五、加大专项治理和督查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
要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乱收费、搭车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道路集资、村级报刊订阅超限额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农村中小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不得向学生收费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和学具,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校服、卧具。严禁向农民家庭承包的土地收取土地承包费,严禁将农民承包地收回重新发包。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和部门职责分工,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全省范围内继续开展农民负担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及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以及生产经营服务性收费情况。改进检查督查方式,实行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检查与回访、明察与暗访、检查与处理相结合,不断提高检查效果。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地方,实行跟踪检查和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强化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查处截留、平调、挪用农民的各种补贴补偿款以及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对违规违纪向农民多收的钱物要如数退还给农民;对违规违纪擅自出台乱收费、乱摊派文件,以及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实行通报制度;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保证辖区内不发生加重农民负担行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工作合力。畅通涉农负担的信访渠道,强化农民负担信访受理、督办、处理和反馈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职能,积极探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办法,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