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组织体系。
加快培育适应“一村一品”产业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组织体系,为“一村一品”和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载体。一是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立足于千村示范、万村推进工程辐射的范围,把规范、培育和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专业市场等放在突出位置,使其成为“一村一品”特色产业的市场主体。二是强化培训,建立一支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员骨干队伍,深入到示范村(推进村),帮助建设专业合作社,并指导其规范运行,使其真正成为促进“一村一品”发展的主要产业组织形式。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和各项制度,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运作行为,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四是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和各种农民专业协会联结,按照市场需求与农民签订产销合同,龙头带基地,基地和协会联农户,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种养加一条龙。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基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同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发展“订单农业”,有效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
(四)健全发展“一村一品”的农村人才培育体系。
加快农村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发展“一村一品”的新型农民。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依托省内大专院校、县级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乡镇农民技术学校、各级农民培训中心,以实用技术、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为重点,对示范村(推进村)的农民进行整体培训,培养一大批农村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科技带头人。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基层负责人培训计划,加强对示范村(推进村)驻村指导员、农民技术骨干和领导班子的培训,不断提高带动能力。继续推进“阳光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推行培训项目招标、电子信息化管理和试行“培训代金劵”制度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五)建立发展“一村一品”的投入保障体系。
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做好“一村一品”产业项目的论证、宣传、推介和招商引资活动,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开发。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全省各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要优先将示范村(推进村)列入小额信贷示范村。认真落实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地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业保险,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各级财政从2007年起,都应设立“一村一品”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开拓市场、改进加工工艺、引进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等方面。对于确定的示范村,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协调、各计其功、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将本部门的有关涉农资金和项目向示范村倾斜。县级政府要整合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解决好示范村(推进村)在通村公路、人畜引水、沼气、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