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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

  幼儿师范学校和举办幼师专业的师范院校、中专校、职业学校,要根据当前幼儿教育对师资的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要把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纳入当地教师的培训规划。当前可从小学富余教师中选择一些符合幼教任职条件的人员,通过一定的培训,取得幼师上岗合格证书以后,充实到幼儿园任教,其性质和待遇不变。要组织农村幼儿教师参加学前教育大专和本科学习,提高学历层次,通过多种途径加快农村幼教骨干队伍建设。要把农村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纳入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并向农村幼儿园实行政策倾斜。
  各地要尽快建立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公办幼儿教师应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切实保障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各项待遇,逐步实现非公办幼儿教师与公办幼儿教师同工同酬。要积极推行聘用教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当地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给予适当的支持。
  加快农村幼儿园园长队伍的建设,要选派一批思想好、能力强、素质高的园长充实到农村幼儿园任职。
  七、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重视幼儿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坚持保教并重的原则,以幼儿为本,把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要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要积极探索幼儿教育的新方法,注重早期幼儿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做好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衔接,切实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加强幼儿园与家庭、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幼儿园和社区的资源优势,面向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宣传、指导等服务,不断提高幼儿家庭教育质量。
  八、坚持多渠道筹措农村幼教经费
  建立财政支持、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交费、社会捐资等多元投资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幼儿教育的投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的比例用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并做到逐年增长。要建立幼儿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幼教按教育培养成本合理收费的办法。
  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增加幼儿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办中心园改善办园条件;奖励学前三年普及率高的地区。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幼教专项经费,扶持农村幼儿教育的发展,资助农村家庭贫困子女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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