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兰政发[2006]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甘政发〔2006〕81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提高气象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兰州市年平均降水量只有300毫米左右,年均蒸发量高达1500毫米左右,全市干旱、冰雹、局地暴雨、大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以及由此衍生的其它灾害发生频繁,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对全市经济发展、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日趋明显,严重威胁着农业增产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近年来全市气象部门积极发挥作用,围绕全市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提供气象服务,气象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面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气象工作的新需求,全市气象工作尚存在综合监测能力不足,监测的时空分辨率不够,一体化的综合观测平台、预报预测平台、公共气象服务平台、信息和技术保障平台亟待建立,气象服务手段、服务方式和服务时效亟待改进等诸多问题。因此,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能力,对加快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加快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气象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是国家公共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其稳定运行。
1、构建兰州市区域天气监测网。按照气象监测“三站四网”的统一规划要求,“十一五”期间以每年新建10-15个自动气象站的速度,尽快建成布局合理、覆盖全市的区域天气监测网,将现有的人工雨量观测点改造为自动雨量站,使全市每个乡(镇)都有自动雨量站,市区气象监测站网密度达到8-10公里,郊区达到20-25公里左右。在山洪、泥石流、局地暴雨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特别是交通、通信落后的山区农村建设雨量自动报警装置,提高应对局地突发性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的防御能力,提升我市对区域天气的监测水平。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加强对兰州市生态环境的监测,全面监测全市地形、地貌、作物、林区、气候、水利等分布现状及其特点,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