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苏劳社劳薪﹝2007﹞2号)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已经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O七年一月十九日
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为充分发挥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巩固全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成果,切实保障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特制定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成员组成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7〕4号)精神,联席会议由省劳动保障厅、公安厅、监察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国资委、工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省总工会组成。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和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办公室主任由省劳动保障厅1名副厅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省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国资委、总工会各1名处级干部兼任,其他成员单位原则上安排一名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在省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分析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重点难点,为省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制定和组织实施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政策措施,研究建立保障企业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研究拟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通报交流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向省政府汇报解决工资拖欠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