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日常监管。全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条例》和省文化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的意见》(甘文厅联发〔2005〕8号)精神,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要严管重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到对每个网吧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者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要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得姑息迁就随意降低处罚标准;要做到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的整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查处取缔一起,决不手软。要依法没收“黑网吧”开办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及设备,包括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不留后患。电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名单,对属于擅自设立、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坚决采取措施,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三)加大高校周边网吧的监管力度。为有效解决高校周边网吧超时营业对学生身心健康带来影响的突出问题,对高校及学生公寓周边200米以内的网吧,按
《条例》规定实行限时营业,即每天零时至八时停止营业。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夜间巡查,电信等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按时切断网线,确保此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对高校周边网吧继续实行萎缩管理,不再新增网吧,现有网吧也不得增加计算机台数;对违反规定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网吧,一律按“黑网吧”进行处理。
(四)加强宏观调控力度,推进网吧连锁经营。市文化行政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兰政办发〔2004〕29号《关于转发市文化出版局等八部门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即除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直营店外,暂停审批新的网吧;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兰州市网吧连锁经营公司管理办法,一方面积极推进网吧连锁经营,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企业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现有网吧;另一方面要防止非法炒卖网吧许可证,对规模小、环境差、管理混乱和在高校周边的网吧,要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加大行政监管执法力度,促使其自行退出市场,力争让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占据市场主流。
(五)疏堵结合,引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针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沉溺网络游戏、不健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在各行政管理部门加大网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教育、共青团、妇联及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宣传教育活动,有组织地引导其在学校、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等有网络文化资源的地方和单位进行上网,使未成年人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知识;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培养他们良好的上网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