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城乡并重方针,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竞争能力。“十一五”期间,根据省政府组织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的要求,组织培训农村劳动力20万人。按照技能培训与当地经济发展及中心镇建设相结合,技能培训与提高人员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培训方针,有针对性地选择技能培训项目,提高农村劳动力综合素质。以创业培训为龙头,组织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加强组织失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有志愿创业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努力争取全市有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就业愿望的“农转居”人员、有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参加1次以上的职业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切实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含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卡》的高校毕业生)、城镇户籍在职职工、农村劳动力可享受1次职业培训(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制定。
五、开展失业调控,加强就业管理
建立失业预警机制,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各级政府要制订失业应急预案,及时确定或调整失业警戒线,在失业进入预警状态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努力减缓失业人数增加、缓解失业引发的各种矛盾。企业一次性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的,职工安置方案须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凡职工安置方案不明确、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严禁企业随意裁员,避免因企业裁员造成大规模失业。
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
(一)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的功能。在认真分析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状况,统筹考虑地方财政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安排的前提下,结合本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开展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活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使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各类不同层次参保人群的需要,形成基础牢固、层次多样、规模适度、运行平稳的社会保险保障机制。进一步研究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改进社会保险缴费与待遇计发办法,强化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管力度,提高企业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