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口计生部门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加快建立工作新机制,促进人口计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至2008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准确公开;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人民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和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便民原则。对除涉及国家秘密、公民个人隐私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以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准确地公开,都要按及时便民的原则在群众能够看得到听得到的新闻媒体、办公场所、信访接待窗口、乡(镇)及村政务公开栏公开。
三、各级人口计生委及乡(镇)、村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
(一)省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与主要形式
1. 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责和法定权限;
(2)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重要工作目标;
(3)工作制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等;
(4)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5)群众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
(6)群众参与及评估人口计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7)计划生育信访渠道、处理程序等;
(8)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9)重点项目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重要政策、文件执行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2. 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以广播与报刊等新闻传媒、省人口网站“政策指南”栏目、办公场所(计划生育信访接待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应公开内容及时予以公开,同时,通过咨询电话给予个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