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5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河北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试行)的批复
(冀财综字〔1995〕第77号)
省劳动厅:
你厅《关于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我省实行职业技能鉴定时收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收费项目及标准
1.报名费每人五元;
2.考核鉴定费分专业(工种)每人按附表规定标准收费;
3.职业资格证书费每本4元。
上述收费主要用于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的资格审查、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评、检测费用;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费用;职业资格证书等事业费支出。
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处)收费项目及标准
1.管理服务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属省管理的特殊工种高级工所收取的考核鉴定费的20%上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鉴定属市、地管理的工种和等级所收取的考核鉴定费的10%上交所在市、地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属于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其收取的考核鉴定费的10%上交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处:上述三者之间不得重复收费。市、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处收取的上述费用的5%上交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95%留用;各县(市)、市辖区收取的管理服务费的10%上交市、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90%留用。于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后缴纳;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需向上级上交的管理服务费按季度缴纳。
2.考评员考核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处)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所(站)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并按如下标准收费:
考核费按冀价涉费字(94)1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考核费每人不超过60元,考核材料费每人不超过120元。
3.试题、试卷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考核鉴定,需从省试题库中提取试题时,收取试题费。初、中级工试题每套(含理论、技能操作)100元;高级工试题每套(含理论、技能操作)150元;需印制试卷的,再加收试卷工本费。需从国家试题库提取试题的,按国家规定收。